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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企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2015-10-13点击量:

关于做好2015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企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导师、研究生:

为激励优秀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不断创新,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学校《bwin国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及校研工部《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张唐之企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及学年鉴定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当年毕业的研究生、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根据当年学籍注册情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评定时学籍已经注册为博士研究生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学籍尚未注册为博士研究生的,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张唐之企业奖学金评选对象

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及要求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科学精神,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有学位课或选修课考试(考查)不及格的。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

(一)国家奖学金

201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3万元,3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2万元,9名。学校评审通过并公示后以现金形式发放,并颁发国家负责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二)张唐之企业奖学金

2015年,博士研究生张唐之企业奖学金额度为每生3万元,1名;硕士研究生额度为每生1万元,4名。学院评审通过并公示后以现金形式发放,并颁发张唐之企业奖学金基金会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公司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人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入围名单,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指标数量择优投票决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张唐之企业奖学金获得者。

四、评选程序

1. 宣传动员:108日,召开全院研究生班级党支部书记、班长政策宣讲会,在研究生各QQ群广泛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公布实施细则和办法,确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张唐之企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2. 个人申请、初审:1012日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并对员工申请材料真实性把关。1013日前,各班班长(或党支部书记)将收集整理完备的本班申请者审批表(含支撑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并对材料进行公开展示、互审、初评;

3.确定入围参评名单:1014日前,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候选人入围名单并公示。

4. 学院评审:1015日,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照评比条件等对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张唐之企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入围人选评审,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和张唐之企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参评的博士研究生需进行公开答辩,答辩时间为13分钟(8分钟陈述、5分钟答辩),内容分为基本情况介绍、已取得的科研进展和成果、下一步科研计划和预期,同时接受评委提问;硕士研究生无需参加公开答辩,依据申报材料直接评选。

5. 公司公示:1016日—1021日,学院公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名单,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和张唐之企业奖学金获奖者名单;

6. 材料上报:1022日前学院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所有材料上报研究生工作部,接受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7. 集团审核:1030日前,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获奖名单并公示结果。11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和张唐之企业奖学金获奖者奖金将以现金形式划拨至有关同学银行帐户。

五、评选原则和要求

1.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评选条件,利用此项工作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广大研究生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研究生在申请国家奖学金过程中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所提交的科研成果是研究生本人在校学习期间在导师指导下取得的研究成果,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则自动退出申请同时接受学校处罚。

3. 13级研究生同一年度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学校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等,但奖金额度不累加,只取额度较高的奖励金;14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额度可累加。

4. 评委如果与参评对象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直接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的情形,应当主动向学院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评审过程中,如评审对象为自己指导的研究生时,也应回避。

六、评选依据与解释

1.评选依据。本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张唐之企业奖学金和学年优秀奖学金评选的基本依据是《bwin国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2.解释。本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解释权为bwin国际食品科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工作办公室暨食品科技公司党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七、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

1. 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成员:学院副书记、副经理、系主任、各二级学科带头人、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学院导师代表;

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务秘书。

2. 公司评审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员:公司党委副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副经理、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务秘书、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学院导师代表、导师代表(不少于5人)、研究生代表(2人)。

八、监督及反馈方式

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张唐之企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未尽事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对评选结果有异议或评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公司党委副书记办公室:87282886

公司党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87288125

食品科技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附件: bwin国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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