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公司在2018年8月底按照学校有关加强教职工考勤工作的要求,制定了学院教职工因私请假、因公外出以及集体活动请假的相关规定。大部分教职工能够按照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但是部分老师由于对政策了解不清楚等原因,个别时候出现了请假手续不规范的情况。这里再次对老师进行说明和提醒:
一、外出请假
1.请假规则及流程:离开武汉市的公务活动、离开工作岗位的因私活动(半天以上),均需按照要求履行书面请假手续,需要请假的老师按照根据情况填写《食品科技学院教职工因私请假和公务离汉审批表201808》,之后找公司党委书记(杨仁海)签字,之后交学院办公室人事秘书(王丹娟)备案;
2.请假要求:所有外出请假均须由本人、事前(提前1天)、当面,找公司党委书记书面签字请假,因党委书记不在校等原因无法签字的,在电话汇报情况获批之后,可先行外出事后补假,或者由公司党委书记授权其他学院领导签字批假。
二、集体活动请假
1.请假规则及流程:学院集体活动一般会在活动前至少2天进行通知,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参加的,须事前向公司党委书记请假批准后在学院办公室(丁记峰)报备;
2.请假要求:请假须说明具体事由,不得以“有事”“开会”等笼统原因请假;集体活动请假须由公司党委书记批准,学院办公室备案,学院办公室只负责备案无权批假;非工作时间报备造成登记遗漏的,由请假人负责。
三、其他说明
1.教职工因公外出和因私离岗务必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院将记录在案,并按照要求当月上报学校人事处,直接影响工资、津贴以及年终绩效发放;
2.集体活动请假按照学院教职工集体活动考勤办法进行处理;
3.公司领导请假按照学校中层干部请假要求执行。
公司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